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3.03.13
各相关院(系):
为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做好专业学位博士毕业(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调整安排通知如下:
1.研究生报送材料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论文送审前半个月将学术成果清单(含佐证材料)等培养环节材料连同送审申请表、毕业(学位)资格审核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等系列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院(系)研究生教务员。
2.院(系)组织审核
院(系)组织对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籍(注册缴费)、培养计划课程学分及培养环节、论文送审环节(预答辩与查重检测)、对应申请的学术成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列入院(系)待审议名单。
3.院(系)分会、指导委员会审议
各院(系)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指导专家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专业学位博士毕业(学位)论文送审资格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名单(见附件2)须在院(系)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研究生院备案
公示期无异议者,由各院(系)将审议通过名单连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环节档案(见附件3)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进行备案。
本次调整自2023年3月1日开始实施,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审核与审议工作。
联系人:研究生院黄老师,87111570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
附件1:研究生申请毕业学位相关资格审核情况一览表(工程博士).docx
附件2: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核通过公示名单.docx
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环节档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