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9.18
各院(系)、博士研究生: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教学实践培养环节实施细则》(华南工研[2020] 17号)、《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管理办法(2020修订)》(华南工研[2020] 1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本学期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教学实践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实践的形式
教学实践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教学实践的形式为担任课程助教工作。从2020级起,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承担至少一门课程一个学期的助教工作以完成教学实践这一必修环节,此环节纳入毕业资格审核条件。
二、课程助教的类型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担任课程助教类型分为:教务处设岗的本科生课程助教、研究生院设岗的研究生课程助教、院(系)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岗的本科生课程助教和研究生课程助教。其中,院(系)自行设岗的课程学时应不低于32学时,单个教学班授课学生人数应不少于25人,且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三、工作安排
1.助教申请及备案(2021年9月)
本学期计划申请院(系)自设助教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华南理工大院(系)自设助教岗位申请表》(附件1,纸版,电子版)交至院(系)博士研究生教务员老师。
请院(系)于2021年10月10日前将签字盖章的《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院(系)自设助教岗位信息汇总表》(附件2,纸版和电子版)和《华南理工大学院(系)自设助教岗位申请表》(附件1,纸版)交至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2.助教工作考核(2021年12月)
本学期申请了助教岗位(包括院(系)自行设岗、研究生院设岗和教务处设岗)的所有博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将《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担任课程助教考核表》(附件3,纸版、电子版)交至院(系)博士生教务员处。
请院(系)于2022年1月7日之前将签字盖章的《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博士生担任助教情况汇总表》(附件4,纸版和电子版)和《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担任课程助教考核表》(附件3,纸版)交至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四、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1. 五山校区和国际校区
联系人:郑老师,22236969,zhengf@scut.edu.cn,笃行楼217。
2. 大学城校区
联系人:薛老师,39380095,xuefeng@scut.edu.cn,B1-411A。
附件2: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院(系)自设助教岗位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4: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博士生担任助教情况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