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1.03.11
各相关学院: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学术成果基本要求(2020年修订)》(华南工研〔2020〕17号,附件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等6个学院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各学院《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学术成果基本要求》修订建议。
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审议表决,同意对适用于以上6个学院的《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学术成果基本要求》进行修订(见附件2—附件7)。
请相关学院传达至博士生指导教师及博士研究生,并遵照执行。
附件:
1.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学术成果基本要求(2020年修订).pdf
2.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学术成果基本要求》.pdf
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学术成果基本要求》.pdf
4.化学与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学术成果基本要求》.pdf
5.数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学术成果基本要求》.pdf
6.物理与光电学院《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学术成果基本要求》.pdf
7.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学术成果基本要求》.pdf
学位办公室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