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0.05.06
通知截图
4月3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关于下达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通知明确了2014-2019年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其中,华南理工大学参评学位授权点全部顺利通过合格评估。
本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自2014年启动,前五年为自我评估阶段,最后1年为随机抽评。根据评估工作要求,华南理工大学制定了《关于华南理工大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于2015年4月至2018年7月,根据《工作方案》分批组织了全校共63个学位授权点开展自我评估工作。
研究生院组织校内专家对合格评估材料集中评议
2018年7月至10月,研究生院先后两次组织校内专家开展合格评估自我评估材料评审工作,对评估材料中的目标定位、培养方向、师资队伍、教学科研支撑、招生选拔、课程教学、导师指导、学术交流、资源配置、制度建设以及管理服务和就业发展等各个指标出现的具体问题逐一提出意见,确保所有学位授权点自评报告等材料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全面提升了评估材料的质量和水平。当年11月底,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学校63个学位授权点的自我评估结果均为合格。
2019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启动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抽评工作,华南理工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等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法学等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接受抽评,结果均为合格,其他未被抽评的学位授权点也均顺利通过。
学位点自我评估专家现场考察、查阅资料(资料图)
据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共抽评普通高校和科研机构现有学位授权点2292个,通过评审并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批准,2251个学位授权点抽评结果为“合格”,8个学位授权点抽评结果为“不合格”,33个学位授权点抽评结果为“限期整改”。此外,还涉及3所高校的6个学位授权点自评不合格,以及2所研究院的2个学位授权点未参加自我评估。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为诊断式评估,是学位授予单位对学位授权点的全面检查,着眼于发现问题,办出特色,持续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华南理工大学在评估过程中坚持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积极加强整改,突出对学位授权点和学位授予质量的严格把关,结合自我评估情况和学科发展规划,同时通过动态调整、主动申请撤销等方式,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学科布局,提高学校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
研究生院负责人表示,学位点的质量保障是一个常态化的、持续的过程,接下来将继续加强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监督和评估体系的建设,推动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迈上更高台阶。(图文/通讯员 林浩颖 研究生院 编辑/卢庆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