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0.04.09
各学院:
今日起开始受理2021级研究生招生专业学费标准调整申请,请需要调整2021级研究生招生专业学费标准的学院,于4月30日之前,提交纸板学费标准调整申请表至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五山校区笃行楼218房),或者发送已签字盖章的扫描件及电子版申请表至邮箱fnzheng@scut.edu.cn。联系人:郑凤妮,联系电话:87110589。
学费标准调整申请表--模板2020.docx
研究生院
2020年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