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9.10.23
各学院:
2019年3月~2019年7月期间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课(《第一外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随机过程》)的课酬由学院和任课教师直接联系、确定倒盘和转账时间,并按照财务要求直接给任课教师发放课酬。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公共课课酬标准为:
(1)校内班:225元/学时(其中含院系管理费5元/学时);
(2)校外班:305元/学时(其中含院系管理费5元/学时)。
各学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公共课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此标准执行。研究生院根据任课教师上课情况列出学院应支付的具体金额,见附件。
研究生院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87110152
附件:2019年上半年非全专硕公共课课酬统计-20191022.xlsx
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