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9.10.11
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达成的协议,中德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优秀青年学者和科研人员赴德国大学和公立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
一、选派计划
1.选派名额
该项目全国选派博士后:40人/年。我校可推荐名额不限。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7-18个月
3.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4.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由中德双方共同负担:中方资助为 1350 欧元/月,德方资助 700 欧元/月,总计共 2050 欧元/月。
此外,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人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德方提供留学人员在德期间每月综合保险费及 3 个月在华德语培训费用,以及向接收中方留学人员的德国单位提供科研补助 200 欧元/人/月。
首次批复的奖学金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中德双方将在一年后适时共同组织评估。留学期限超过12个月的申请人,首次获得批复的资助期限为12个月,通过评估后方可继续获得奖学金资助。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校的博士毕业生或应届博士毕业生。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申请时距其博士学位获得时间应在2年以内(2017年10月20日以后获得博士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申请人,应确保可于2020年7月31日之前获得博士学位。
其他条件应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74)及《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71)相关要求。
2. 申请人在向中德双方申请时,应已获得德国大学或公立科研机构正式签发的邀请信,邀请信应包含为申请人提供工作场地,及已同意负担申请人课题研究产生的科研费用等内容。
3. 申请人在外研修期间,根据其学科专业和德方导师要求,工作语言可为英语或德语。在申请时,需根据以下标准提供相应的语言水平证明:英语雅思 6.0分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德语TestDaF 14分或DSH 2级及以上。若申请人提交的语言水平证明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在其德方导师出具认可其语言水平证明的前提下,也可提交申请。
为使奖学金获得者更好地融入德国社会开展研修, DAAD将在奖学金获得者赴德国前在中国提供为期3个月的免费德语培训和期间的生活费补贴。语言培训时间不计入留学期限。德语培训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具体安排待正式录取后由德方通知录取人员。
三、申请办法
1.申请准备
2019年10月20日前,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包括邀请函及其他证明材料)。该项目向所有德国公立及德国国家认可的大学和研究所开放。可通过www.research-in-germany.org 或 https://gerit.org/en/ 网站查找德国大学及科研机构公布的博士后研究位置。
2.申请时间及方式
(1)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人于2019年10月20日前将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及申请表中填写的学术成果、奖项佐证材料),及其他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办公室(西湖厅303)。
(2)在职教学科研人员于2019年10月20日前向人事处人事政策研究科(37号楼411)提交“2020年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华南理工大学公派出国(境)研修人员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函、邀请信复印件及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表格见附件2。
(3)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人和在职教学科研人员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于2019年11月20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
申请人须同时向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北京代表处提交德方申请材料,具体要求以其网站公布信息为准(www.daad.org.cn>寻求资助>在德国的资助项目>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
3. 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留学网”公布的《2019 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内《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于 11 月20日前扫描上传电子版至信息平台。
申请人则需将平台上传的所有附件材料电子版按照以下方式命名后,打压缩包发至ouyafei3@csc.edu.cn,同时抄送至rsojs@scut.edu.cn和sfc@scut.edu.cn,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命名为“姓名-中德(CSC-DAAD)博士后项目”。
所有附件的电子材料请务必按照以下方式命名(材料序号必须带):
1.身份证
2.正式邀请信
3.外语水平
4.职称学历学位
5.获奖证书
6.外方合作者简历
注意:所发送附件材料需与平台上传材料一致,请不要发送平台上传附件材料以外的任何辅助材料。
申请表中填写的留学身份、留学期限须与邀请信上的信息保持一致。同时,向CSC和DAAD两方所提交的申请信息也须保持一致。否则,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四、评审、录取办法
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2 月,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将于 2020 年 3 月参加中德双方分别组织的专家面试,并根据结果确定录取人员。面试语言原则上为英语。最终录取结果将于 2020 年 5 月公布。
五、派出及管理
被录取人员须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最早派出时间为2020年7月, 具体派出时间以接收方邀请函为准。应届博士毕业生派出前须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派出。
六、联系方式
1.国家公派留学申请材料相关问题,请咨询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联系人:赵罡/李玫
电话:010-66093574/3932
电子邮件:ouyafei3@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A3楼13层(100044)
2.对外联系材料相关问题,请咨询 DAAD 北京代表处: 联系人:任婕/杨琪
联系电话:010-65906656-16/45
E-mail:phd@daad.org.cn/scholarship@daad.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亮马河大厦二座1718室(100004)
3.校内公派留学手续请咨询校内单位,在职人员请联系人事处,应届博士毕业生请联系研究生院
(1)人事处:
联系人:谢湘曼、李楠,联系电话:87112649
E-mail:rsojs@scut.edu.cn
(2)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铿, 联系电话:87114922
E-mail:sfc@scut.edu.cn
附件1.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申请表(博士生填写).doc
附件2-2.2020年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xls
人事处
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