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9.07.10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办法(修订)》等文件要求,近期将开展2019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具体如下:
一、各学院要充分重视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
研究生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是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招生资源优化配置、激励导师培养高质量研究生的重要举措。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将纳入导师绩效考核指标,请各学院在总结2018年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程序做好2019年审核工作,确保审核结果真实可靠。
二、审核结果为各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的重要依据
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按照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进行分类审核,审核结果包括正常招生、减少招生指标、暂停招生、取消导师资格。招生资格审核结果是各学院制定2020年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学院须根据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对2020年导师的招生指标进行相应调整。其中,因审核结果导致减少的导师招生指标仅在学院内进行调配,应调配至指导水平高、培养质量好的导师。
三、审核范围
审核范围:2020年8月31日前未达到停止招生年龄限制(即博士生导师61周岁,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生导师59周岁,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生导师57周岁),且2020年仍继续招收研究生的导师须参加审核。参加审核导师名单(截至2019年6月)及2018-2019学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评审结果等将发至各学院分会秘书的电子邮箱,如对导师名单信息持有异议,请于7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集中反馈至学位办公室。
四、工作流程
1.学院审核:各学院依据《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办法(修订)》(附件2)及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实施细则(附件3)对审核范围内的导师进行审核;
2.学院公示:学院将审核结果(附件4)在学院网站(线上)和学院通知栏(线下)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结束后,学院提交公示情况报告(附件5)。
网站公示(线上)和通知栏公示(线下)公示通过审核(即正常招生)的导师名单和减少招生指标、暂停招生、取消资格的导师人数。
3.分会审议:公示后各学院须召开分会审议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形成最终《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上报汇总表》(附件6),并做好此次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总结。
4.材料报送:9月18日前,各学院提交以下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1)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公示报告
(2)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上报汇总表
(3)2019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总结(附件7)
5.学校检查:学位办公室将对学院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工作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学院开展招生资格审核程序的规范性、审核结果的公正性等。并协同招生工作办公室等部门通过审核学院招生指标分配结果对各学院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的落实进行检查,重点加强对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落实的检查。检查结果与学院下一年度研究生招生总指标挂钩。
五、其他要求
1.导师出现《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所列情况的,视情节轻重,应给予其减少招生指标、暂停招生、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
2.工程博士主导师招生须进行招生资格审核。
3.如确因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亟需,主持在研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或负责国家级基地建设的博士生导师,或主持在研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科研项目的硕士生导师,科研经费充足,满足研究生培养需要,可提出延长招生年限的申请(附件8-1,2)。
4.各学院如对现行《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修订,须经本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学位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在下一年度的审核工作遵照执行。
联系人:徐爱群
电 话:22236499 邮 箱:a09xwb@scut.edu.cn
附件2:学位字2017-39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办法(修订).doc
附件3:各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实施细则汇总(2019年).doc
附件4:2019年各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公示.xls
附件5: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公示情况报告模板.docx
附件6:2019年各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上报汇总表.xls
附件7:2019年研究生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总结模板.doc
附件8-2:超龄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招生资格人员分会审议通过汇总表.doc
学位办公室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