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9.03.01
各相关学院:
根据近年较多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公共课和工程博士课程任课教师向研究生院提出提高课酬标准的建议,我院积极开展研究生课程相关课酬测算和调研工作。经研究生院院务会讨论决定,从2018—2019学年度起,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公共课和工程博士课程课酬标准调整为:
1.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公共课课酬标准
校内班:225元/学时(其中含院系管理费5元/学时);
校外班:305元/学时(其中含院系管理费5元/学时)。
各学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公共课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此标准执行。
2. 工程博士课程课酬标准
非定向班:225元/学时(其中含院系管理费5元/学时);
定向班:305元/学时(其中含院系管理费5元/学时)。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7110152。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