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6-09-09 |
校内各单位: 华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2016年立项工作从即日起开始,为提高立项质量,切实促进我校高等教育研究水平,现将2016年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选题 本年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主要资助方向请参照《华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2016年课题指南》(附件1)。申请人在选题时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应用研究,以我校改革发展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为主攻方向,重在为学校重大决策和改革发展实践服务,根据指南所列方向,选择衔接学校发展目标和需求、切合学校改革实践的研究方向来确定具体研究题目和研究内容。原则上应按照指南所列方向选题;在同等条件下,鼓励和优先支持针对我校的院校研究。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申请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种类别,本年度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 三、申报说明 1. 已完成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新项目;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再参与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2. 已获学校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资助且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此次不能申报新项目。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本次不能申报新项目。 3. 已获学校其它教改研究项目资助且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但研究内容不同者除外(在研和已结题的校级资助课题项目负责人,须详细列明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来源、批准经费以及结题时间等)。 4. 项目申报者请在高等教育研究所网站“高等教育研究基金”栏阅读《华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修定)。 5. 申请人需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A表)(附件2)和课题论证活页(B表)(附件3),用A4纸各打印一式五份分别装订,课题论证活页放在申请书后面,报送所在学院(部处)负责人出具意见并盖公章后,由各学院科研秘书或部处秘书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于9月23日(星期五)下午5点前统一报送高等教育研究所(申报书及汇总表的电子版请各单位汇总后统一发送至:lvxq@scut.edu.cn),过时不予受理。 地址:五山校区东区饭堂三楼306室 联系人:吕晓芹 电话:22236032-601 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事项,将在高等教育研究所网站上以通知形式发布,敬请留意。 附件:1. 华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2016年课题指南 2. 华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A表) 3. 华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B表) 4. 华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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