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用水用电高峰期节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02

校内各单位、全体师生:

伴随着炎炎夏日的来临,又到了一年的用水用电高峰期。根据《广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粤府令第223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为响应办法中提出的节能要求,形成科学合理的用能氛围,缓解能源供应压力,积极推进节约型校园、绿色校园的建设,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规定,除特定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二十六摄氏度;建议空调开启时关闭门窗减少冷气流出,并开启风扇加强室内空气流通;非工作时间应当及时关闭空调设备,季节交替期间,应当少用空调,充分利用自然通风节能。

二、提倡办公场所三楼以下不使用电梯,短距离上下楼不乘坐电梯。

三、加强办公设备用电管理,减少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

四、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长时间离开、下课或下班时,切记随手关闭照明灯,避免“长明灯”现象。

五、节约用水,人人有责,随手拧紧水龙头,做到人走水停,杜绝“长流水”现象。

六、加强实验室大型仪器,尤其是高能耗设备的管理。根据教学科研的实际需要开启仪器,避免实验设备长时间的空转;实验室应合理利用水资源,减少水资源的流失。

七、严格执行学生宿舍用水用电的安全管理。禁止使用“热得快”,禁止使用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避免大开水龙头,提倡用脸盆洗脸洗手;宿舍无人时,应及时关闭照明灯、电扇、空调和电脑等设备,拧紧水龙头,避免不必要的能源浪费。

八、根据天气情况调整路灯的开启与关闭时间,路灯检修要分片进行,减少电耗;加大对电房、水泵房的巡查力度,定期检查公共用电用水设备等有无损坏,及时维修,降低损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转接水电和偷用乱用公共水电,对违规违章者按照《华南理工大学水电管理暂行实施办法》(华南工校〔20069号)处理。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用水“跑、冒、滴、漏”现象和用电安全隐患问题,请及时与管理部门联系,并向新东升物业公司和维修与水电服务中心反映,以便及时组织维修。

节能工作,贵在行动,贵在坚持。让我们全体师生共同参与、积极行动,共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校园。

联系电话:新东升物业公司  87112504

维修与水电服务中心  87112944



                                节约型校园建设领导小组

                    后勤处

                                         201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