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会议时段,会议室作为自习室对教育学硕士点学生开放,学生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爱护室内公物,不得随意搬动室内电器设备。
二、保持室内安静和卫生,离开时请带走随身物品和垃圾,关好门窗、电灯、风扇、空调等用电设备,注意防盗、防火安全。
三、室内所配备的电热水壶,用毕请及时断电。电热水壶只能用于烧水,不得用于煮食。不得在室内使用除电热水壶之外的大功率电器。
高等教育研究所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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