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研究所办公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16-04-06



鉴于在东区饭堂三楼办公的特殊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本所办公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一、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做好安全用电工作。各办公室人员对本办公室安全用电负责,长时间离开办公室时,应关闭电灯、电脑、空调等用电设备,必要时关闭插线板电源及总开关;遇雷雨天气,应采取拉闸断电等措施,避免雷击造成设备损坏。

2. 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清除并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责任人处理。

3. 积极配合和协助本所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参加学校或本所组织的各种消防安全培训及灭火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二、做好安全防盗工作

1. 进出三楼大门,应随手拉闸闭门。所内师生在非办公时间来所办公或学习,离开时应主动查看是否还有其他人在所内,并主动周知离开。在确认本人系最后离开人员时,应将大门关闭上锁。

2. 晚间20:00之后来所办公或学习,除采取前述措施之外,还应对饭堂一楼的玻璃大门关闭上锁,并确保锁好。

3. 遇到外单位人员来所办事,应主动接待或询问;如遇可疑人员,应及时知会其他同事并向所领导报告。

三、做好学生研修室安全管理工作

1. 研修室是我所提供给本所学生学习、研究的专用场所。外单位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进入研修室的学生,重要物品应随身携带。

2. 随手关门、关窗、关电。研修室当天最后一位离开的学生,负有关门、关窗、关电的责任。不得使用未经允许的大功率电器。

3. 妥善保管、使用研修室的钥匙。研修室钥匙由所办公室统一调配分发,任何学生不得私自配置。如遇钥匙丢失,应努力查找并立即向所办公室报告处理。

4. 如遇被锁或无法锁门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所办公室报告或求助。

5. 未尽事宜,参照《高等教育研究所研修室日常管理规定(2014年修订)》的有关办法执行。

四、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 本所人员使用会议室、学术交流室等公共办公用房前,应向所办公室提出申请。用完应及时清理场地、归还设备,锁好门窗等,借用人对当次使用的公共用房及相关设备负有安全防盗责任。

2. 如发现各办公室、会议室、研修室等场所门窗、锁、电等有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向所办公室报修,并妥善做好维修期间的安全防盗工作。

3. 做好假期安全防范工作。对于假期3天及以上的,如学校有相关值班要求,按学校的规定值班;如学校无规定,由所办公室安排人员值班。

4. 在所办公区域锻炼身体时,应注意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避免给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

                                                       高等教育研究所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