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根据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通知》(粤教工〔2020〕56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继续推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参加“广东省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附件1,以下简称“职工互助计划”)和“广东省在职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附件2,以下简称“女职工安康计划”)两个险种。上一期互助保障计划(2018—2021年)将于2021年5月31日24时结束,为做好下一期参保工作,请各部门工会组织本部门教职工认真了解各项条款,及时办理2021—2024年参保手续。
一、“职工互助计划”参保基本事项
1.参保对象
我校在职教职工(含合同工),身体健康,截止至2021年5月31日年龄在60周岁以内。
2.参保条件
尚未发现患有各种癌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颅内原发性肿瘤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心脏瓣膜置换手术、重大器官移植六类重大疾病。
3. 保费及保障金额
本计划保费为人民币80元/份,保障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限定参保人员每人购买2份,并由工会经费中补贴20元,即个人自付保费140元。
二、“女职工安康计划”参保基本事项
1.参保对象
我校在职女教职工(含合同工),身体健康,截止至2021年5月31日年龄在60周岁以内。
2.参保条件
尚未发现患有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输卵管癌以及其它各种癌症的在职女职工。
3. 保费及保障金额
本计划保费为人民币55元/份,保障金额为人民币15000元;限定参保人员每人购买2份,并由工会经费中补贴20元,即个人自付保费90元。
三、其他说明事项
1.女职工可同时参加以上两个险种。
2.两险种保障期均为三年,到期后可自愿选择是否续保;保障期限一经生效,无论是否享受互助金给付,不再退回保费。
3.首次参保人员有180天的免责期(即在保单生效之日起的180天内为免责期,提请理赔不予受理),免责期后确诊为保障范围内的疾病方可受理。
4.被保障人在保障期满前30天内办理续保手续的,可取消180天的免责期;保障期满后办理参保手续的视作首次参保,须执行180天的免责期。
四、参保注意事项
1.本保险计划遵循教职工自愿参加原则。
2.各部门工会在参保汇总表中选定险种、“新保/续保”,填上联系人及联系人手机基本信息后,对参保人员信息分类汇总(2018年参保的教工应纳入续保人员中汇总)。
3.2018年参保人员信息可在广东省互助保障系统查询,网址:http://cx.gdhzh.org.cn/personPolicyForm;jsessionid=172613147F8548ADE7B9722B1748A403。
4. 各参保部门工会请于2021年4月23日前将参保分类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cuta07@scut.edu.cn进行审核(汇总表以“XXX工会+‘职工互助/安康’+‘新保/续保’”格式命名),经审核确认后的人数和需缴纳保费总额将发至各参保部门。
5.各参保部门工会请于4月30日前将确认后的保费转入学校基本账户(户名:华南理工大学,账号:3602002609000733759,开户行:工行广州五山支行),用途注明“XXX工会保费”,两个险种可合并一笔转入。参保人员汇总表纸质材料经部门工会主席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代章)后,与银行回单一并交至校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吴显强、林华贵,联系电话:87110425
附件: 1. 广东省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2. 广东省在职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3. 参保人员汇总表样表(适用于身份证参保人员)
4. 参保人员汇总表样表(适用于非身份证参保人员)
校 工 会
2021年4月14日
附件1.广东省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 (2014年1月1日起执行).docx
附件2.广东省在职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2014年1月1日起执行).docx
附件4.参保人员汇总表样表(适用于非身份证参保人员).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