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工〔2013〕73号
关于开展校、院两级关工委建设情况
自查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关工委建设情况自查的通知》(教离退厅函〔2013〕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关工委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定于近期开展校、院两级关工委建设情况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一)学习部署情况。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中央领导和教育部领导对于关工委相关工作的指示精神情况;学习和传达《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教党〔2009〕2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华南工〔2010〕13号)文件情况。
(二)加强领导情况。包括: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分管及担任关工委领导职务情况;定期听取关工委汇报并协调解决关工委工作遇到的困难、问题;关工委工作列入党政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本单位有组织地安排关工委参加涉及学院、部门的有关德育、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党建工作等的专题性会议;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向关工委传达;关工委专项工作经费、办公条件等保障;关工委老同志工作补助等。
(三)组织队伍建设情况。包括:关工委领导班子建设(人员结构、年龄结构、调整充实情况等);动员、组织新退休老同志参加关工委工作;组织关工委老同志学习、培训等。
(四)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关工委工作会议、学习培训、表彰激励、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等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五)教党〔2009〕20号文、华南工〔2010〕13号文印发以来,各单位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的情况,以及新举措、新经验和主要成效,形成的品牌工作情况及成效。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自查工作,认真对照教党〔2009〕20号文件要求,制订专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突出自查重点,通过自查,切实摸清关工委工作情况,并针对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二)自查报告要紧紧围绕检查内容,既要有定性分析,又要有量化数据;既要突出典型做法经验和工作亮点,又要实事求是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意见和措施。
(三)请将自查报告和“教党〔2009〕20号文件引发以来(2009年9月—2013年6月)二级关工委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加盖公章于2013年9月30日前报送学校关工委秘书处(教工活动中心B103室),电子版一并报送yangchaolei@scut.edu.cn。
附件:教党〔2009〕20号文件印发以来(2009年9月—2013年6月)二级关工委活动情况统计表
2013年5月27日
华南理工大学办公室 | 主动公开 | 2013年5月2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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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工[2013]73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