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清明假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广东省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广州市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在落实《关于加强近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现就加强清明假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校门管理

保卫部(处)、大学城校区管委会办公室、国际校区综合事务办公室等单位负责,进一步加强各校区校门管理,严格执行入校规定,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进入校园的人员必须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各受访单位需对来访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提前审核,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方可审核通过,进入校园的校外人员需预约。

二、加强人员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请假审批报备制度,根据“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清明假期人员管理。要积极引导师生员工树立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观念。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离校离穗的师生员工,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出行,要严格按照广州市第29号通告、第30号通告(见附件1、2)要求,做好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切实加强个人防护。

三、强化重点场所防控

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后勤处、大学城校区管委会办公室、国际校区综合事务办公室、图书馆、体育学院等单位负责,相关单位配合,加强教室、图书馆、实验室、食堂、体育馆和快递点等重点场所管控,准备充足的口罩、消毒用品、洗手液等,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扫码进入规定。要切实做好重点场所定期通风换气,扎实开展环境监测、卫生清洁和消毒消杀等工作。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附件1: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强化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29号).docx

附件2: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第30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