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海渤 发布时间:2023-03-09 浏览次数:10

为保证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各时间节点具体安排见表1

1.硕士

1)硕士学位申请人在研究生系统进行学位申请预登记的开始时间为312日(6月批次)、69日(9月批次);

2)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相关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418日(6月批次)、627日(9月批次)

3)硕士学位申请人的答辩截止时间:68日(6月批次)、910日(9月批次)。

2.博士

1)博士学位申请人在研究生系统上传电子材料及至院(系)办理送审资格审核手续的截止时间:414日(6月批次)、627日(9月批次);

2)博士学位申请人的答辩截止时间:68日(6月批次)、910日(9月批次)。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表决学位申请后,向学位办公室报送学位材料的截止时间:615日(6月批次)、915日(9月批次)。

4)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预计于6月下旬、9月下旬召开会议审议、表决学位申请,并作出授予学位的决定。

5)特别说明:请各位同学务必检查学位论文的撰写是否符合《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送审版学位论文须去掉提名页。

二、其它事项

1. 学位申请工作详细流程见附件2(硕士)、附件3(博士);学位论文检测的流程见附件4

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学校相关规定,学位申请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各院(系)和指导教师在审核学位申请资格时,须对学位论文中意识形态、学术伦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

3. 论文选题涉及国家秘密项目的学位申请人须在开题前已填写《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并办理定密手续。经审定为涉密论文的学位申请人须严格遵守《华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凭学位办公室出具的印刷凭证至指定地点进行学位论文的排版与印刷,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及档案归档等。如学位论文不涉及国家秘密但包含不宜公开的内容,学位申请人及其指导教师须于学位论文送审前对学位论文进行去密处理,或通过申请专利等形式对相关技术和方法进行保护。未审定为涉密论文的学位论文中如发生泄密情况,将由学位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自行承担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4. 由于部分表格已更新,凡学位申请过程中涉及的表格材料请登录研究生院网页学位授予”—“下载专区下载,请勿拷贝他人文档,以免使用旧版表格影响学位申请。

 5. 20221227日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届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自20233月起,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方式将进行调整,具体见《关于调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方式的通知》(学位〔20235号)http://www2.scut.edu.cn/graduate/2023/0303/c14562a492759/page.htm)。

为保证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各时间节点具体安排见表1

1.硕士

1)硕士学位申请人在研究生系统进行学位申请预登记的开始时间为312日(6月批次)、69日(9月批次);

2)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相关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418日(6月批次)、627日(9月批次)

3)硕士学位申请人的答辩截止时间:68日(6月批次)、910日(9月批次)。

2.博士

1)博士学位申请人在研究生系统上传电子材料及至院(系)办理送审资格审核手续的截止时间:414日(6月批次)、627日(9月批次);

2)博士学位申请人的答辩截止时间:68日(6月批次)、910日(9月批次)。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表决学位申请后,向学位办公室报送学位材料的截止时间:615日(6月批次)、915日(9月批次)。

4)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预计于6月下旬、9月下旬召开会议审议、表决学位申请,并作出授予学位的决定。

5)特别说明:请各位同学务必检查学位论文的撰写是否符合《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送审版学位论文须去掉提名页。

二、其它事项

1. 学位申请工作详细流程见附件2(硕士)、附件3(博士);学位论文检测的流程见附件4

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学校相关规定,学位申请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各院(系)和指导教师在审核学位申请资格时,须对学位论文中意识形态、学术伦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

3. 论文选题涉及国家秘密项目的学位申请人须在开题前已填写《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并办理定密手续。经审定为涉密论文的学位申请人须严格遵守《华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凭学位办公室出具的印刷凭证至指定地点进行学位论文的排版与印刷,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及档案归档等。如学位论文不涉及国家秘密但包含不宜公开的内容,学位申请人及其指导教师须于学位论文送审前对学位论文进行去密处理,或通过申请专利等形式对相关技术和方法进行保护。未审定为涉密论文的学位论文中如发生泄密情况,将由学位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自行承担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4. 由于部分表格已更新,凡学位申请过程中涉及的表格材料请登录研究生院网页学位授予”—“下载专区下载,请勿拷贝他人文档,以免使用旧版表格影响学位申请。

 5. 20221227日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届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自20233月起,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方式将进行调整,具体见《关于调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方式的通知》(学位〔20235号)http://www2.scut.edu.cn/graduate/2023/0303/c14562a492759/page.htm)。


1:   202369月批次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各时间节点安排表

序号

内容

时间(6月批次)

时间(9月批次)

备注

0

QQ

在职非全答辩QQ群号

6月批次QQ群号:658385449

9月批次QQ群号:178939555

1.答辩同学自行加入QQ群。

2.全日制硕士同学无需加入QQ群。

博士答辩QQ群号

6月批次群号:216310190

9月批次群号:665473607

1

学生:硕士答辩预登记申请(个人系统)

312—320

69—614

硕士

2

学院:在系统进行审核

321—329

615—617

硕士

3

公开预答辩(线下进行)

42

618

硕士、博士

4

硕士生:论文查重、上交送审材料

43—418

619—627


博士生:论文查重、上交送审材料

43414

619—627

提交材料前5天在“研究生系统”上传学位学术成果电子材料及送审的PDF版论文,

5

学院:论文送审

419—522

628—820

硕士

学位办:论文送审

415520

628—820

博士

6

学生:办理答辩手续

5月下旬—63

91—95

硕士、博士

7

论文答辩截止日期

68日前

99日前

硕士、博士

8

答辩后材料上交截止日期

68日前

910日前

硕士、博士

9

提交答辩费材料截止日期

68日前

910日前

硕士、博士

10

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议

69—614

911—915

硕士、博士

11

学院报送答辩材料到学位办截止日期

615日前

915日前

硕士、博士

12

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6月下旬

9月下旬

硕士、博士

13

发放学位证书

7月上旬

10月底

硕士、博士

14

发放学位档案

9

12

在职非全领取,全日制不需要

1.硕士研究生由学生本人用学号和密码登录研究生系统师生端(网址:http://www2.scut.edu.cn/graduate/)进行学位论文答辩预登记申请(注:研究生答辩预登记中的抽查类型的选项:①如达到免盲要求的选择免盲审;②跟踪培养的同学由学位办送审;③其他同学选择学院盲审),未进行学位论文答辩预登记申请的学位申请人,不能参加本次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

2.学院在系统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的同学,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参加学位论文公开预答辩,具体要求见(附件8)。

4.公开预答辩通过的同学上交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办理送审手续,送审前必须要到学校图书馆进行学位论文检测查重,查重率不能超过20%(去除本人复制比),查重相关流程见(附件4)。

提交相关送审材料(各班学委收齐材料统一交给教务员):

1.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1份;

2.学校图书馆对学位论文检测查重报告1份;

3硕士:电子版论文1份(必须是学位论文的最终定稿送审版的PDF文件,请将文件名命名为姓名#论文题目#学号.pdf!比如:李XX#一维非弹性粒子系统中的动力学研究#20121021.pdf);

  博士:博士研究生须在提交论文送审材料前5天,在“研究生系统”录入用于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信息并提交,并在“学位服务”上传学位论文(PDF版,命名格式:10561_学号_LW.pdf;实行“双盲”评审的学位论文,须使用“双盲”评审专用模板,隐匿申请人及导师姓名)和中文摘要(TXT版,命名格式:10561_学号_ZY.txt)。

4.学术成果证明材料:需导师签名并签署情况属实,涉及到免盲审的同学需提供图书馆检索证明(非全学生不需提供);

5.预答辩意见书;

6515后各班学委到9号楼223领取答辩材料档案袋。

7.学位论文评审意见返回通过的同学,可办理相关的答辩手续(注:学位论文送审返回的评审意见结果是通过的同学,自行与导师确定答辩具体时间、地点、答辩委员、答辩秘书、记录员,确定后务必在答辩前5个工作日办完所有相关答辩手续,没按通知要求完成办理的同学,此次答辩无效)。

8.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9.提交答辩后的相关材料及答辩费材料。

10.答辩的学位论文由学院分会进行审议。

11.学院分会审核通过的同学相关材料报送到学校研究生院学位办审议。

12.答辩通过的同学办理离校手续。

13.发放证书。

14.发放学位档案(在职非全日制硕士)。

特别说明:关于 6月、9月批次答辩申请各环节操作流程在不受疫情防控影响外,按照正常程序完成学位论文申请答辩工作。

学院联系人:

1、全日制学硕、学术博士:涂老师 020-87113120   邮箱:ywtu@scut.edu.cn

219级前全日制专硕、20级非全专硕、17级前工程博士:胡老师 020-87113507  邮箱:lphu@scut.edu.cn

320级全日制专硕、19级前非全日制、18级后工程博士:邹老师 020-87113507   邮箱:ymzou@scut.edu.cn

 

附件:

关于2023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1-2023年6月、9月批次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表.docx

附件2: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程序.doc

附件3-博士学位申请工作程序.doc

附件4-学位论文检测流程.docx

附件5-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2022年11月修订).doc

附件6-送审环节相关材料.rar

附件7-答辩环节相关材料.rar

附件8-2023年上半年公开预答辩相关要求.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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