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2
浏览次数:363根据学校相关通知,为做好电子与信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审对象
我校在学制期限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全脱产)在读硕士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超出学制期限的延期毕业者不能参评。
二、 奖学金标准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人。
三、 评审细则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以附件3:电子与信息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2022修订)为准。
四、 评审程序
1.班级成立评审小组。
2.参评者本人将所有证明材料按照要求整理好于9月20日前提交至本班评审小组处。评审小组对所有材料进行审核,初步统计分数后进行为期两天的公示。
3.评审小组于9月26日将所有评审材料递交学院,纸质版材料交至逸夫科学馆121所在年级辅导员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yuanhong1@scut.edu.cn。由学院评审小组进行二次审核。
4.获奖名单公示
五、 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提交材料内容
1.【附件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原件一式二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导师签名并粘贴照片,电子版一份;
2.【附件1-电子与信息学院硕士研究生学术科技创新与创业/品德及公益服务/文体活动加分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3.【附件4-20xx级硕士x班综测评优汇总表】电子版一份;
4.论文材料(纸质版):每一篇论文需要提供:(1)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 (2)SCI论文需同时开具SCI分区证明。(3)论文首页 (4)全国性会议论文提供论文集目录并用颜色笔标明论文条目。
5.专利材料(纸质版):专利授权书复印件(授权时间需在2023.09.01-2024.08.31)
6.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1.以上各类证明材料,如论文检索证明、各类专利的证书、获奖证书等,在材料上将期刊或会议名称、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作者)姓名、发表(或检索、落款)时间、导师信息等重要审核信息,用彩色笔标记出来。
2.【附件1-电子与信息学院硕士研究生学术科技创新与创业/品德及公益服务/文体活动加分情况统计表】涉及的佐证材料按照表中罗列的加分项顺序排序,并于每份材料右上角写上对应的加分项序号。各项佐证材料单独装订。
3.所有纸质版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排序,并用小夹子夹好后提交。排序:附件2-附件1-附件4-附件5-上一学年成绩单(教务员盖章)-附件1相关佐证材料。
4.学科相应领域的国际顶级会议、主流会议目录参照学院官网公布的最新的电子与信息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取得学术成果基本要求的相关规定http://www2.scut.edu.cn/ee/glwj_35990/list.htm
附学校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https://my.scut.edu.cn/up/view?m=up#act=up/pim/showpim&id=3151221131470522300&type=
关于开展电子与信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1-电子与信息学院硕士研究生学术科技创新与创业-品德及公益服务-文体活动加分情况统计表.xlsx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逸夫科学馆
邮政编码:
510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