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0
浏览次数:1937学院各位师生: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全面提高培养质量,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华南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华南理工大学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电子与信息学院硕士研究生开题、中期和预答辩等环节补充办法》。现将《电子与信息学院硕士研究生开题、中期和预答辩等环节补充办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2023年9月20日-25日,在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学院联系。
联系人:庞老师,办公电话:020-87112449,邮箱:eeypang@scut.edu.cn。
电子与信息学院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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