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接收2021级本科生自主转专业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择优录取,现拟定2021级转专业公示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所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教务处教务科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公示期满,由教务处公布录取名单,学生一经录取,不得再申请退出。
2.公示时间:2022年6月6-10日
3.受理单位:经济与金融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39381128,Email:lilf@scut.edu.cn
请公示名单中的学生慎重考虑本人能否完成新专业培养计划的课程学习,若决定放弃转专业的资格,请于公示期内联系经济与金融学院。
经济与金融学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