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25年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6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奖励范围为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教师与教学管理人员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

2.申报成果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反映新时代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取得的新成果,代表建设高质量本科教育、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成果内容主要包括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加强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本科教育教学数字化转型、跨学科协同育人、课程思政育人等方面。

二、申报条件

1.成果具有新颖性和独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

2.成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须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即成果完成时间须在2023年4月以前)。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成果具有示范性和推广应用价值,在校内外产生积极影响。

4.成果完成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2)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3)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8人;(4)每人牵头申报的项目不超过1项。

5.已获往届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获奖成果,如无特别创新,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成果,由个人或项目组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各单位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在申报限额(附件1)内择优推荐本单位成果材料(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已获校级立项的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推荐项目超过1个的应排序推荐。跨校联合申报的成果、国家级教学名师牵头的成果不占单位推荐指标。

3.教务处组织专家开展评审,遴选出候选项目后报学校审批,最终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四、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于4月23日(星期三)前将以下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笃行楼北座309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liangqs@scut.edu.cn。

1.华南理工大学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

2.华南理工大学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3,申报书填写说明见附件4);

3.华南理工大学教学成果总结(附件5);

4.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5.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材料。

材料2—5的纸质版合并装订成一册(每个推荐成果一式1份,每份材料请控制在200页以内),电子版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

五、其他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遴选有竞争力的教学成果,认真做好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

2.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将从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中遴选产生。

联系人:梁权森,联系电话:87110750。

 

件:1.2025年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限额表.xlsx

2.华南理工大学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xlsx

3.华南理工大学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书.docx

4.申报书填写说明.docx

5.华南理工大学教学成果总结.docx

 

 

教 务 处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