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自研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5


各院(系):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鼓励教师自主研制开发新型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解决实验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升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现决定开展2025年度自研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立项原则:项目应紧密围绕本科实验教学需求,聚焦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具有明确的应用场景和推广价值。鼓励跨学科、跨专业合作,注重自主创新,研制出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教学适用性的仪器设备。

申报范围:主要包括为解决实验教学中现有仪器设备不足、功能缺陷或教学效果不佳等问题而进行自主设计、研制、改良的实验教学仪器设备;不包括纯理论研究、软件开发及已在市场上能够直接采购到的通用设备。

申报人资格: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专任教师或实验教辅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承担项目的主要研究与开发工作。项目团队成员分工合理,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

项目周期:项目实施周期分为6个月和1年两类,对于技术复杂、研制难度较大的项目,经批准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1年。

6个月期项目主要资助对象为:前期基础良好,已经成功研制出较为成熟样机的实验教学仪器设备。

1年期项目主要资助对象为:前期基础较好,未研制出样机或虽有样机但成熟度不高的实验教学仪器设备。

二、遴选标准

教育性:符合实验教学大纲要求,能够有效解决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显著提升教学效果和质量,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科学素养。

创新性:在设计理念、技术方法、功能实现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独特性,与现有同类仪器设备相比有明显优势或改进。

实用性:结构设计合理,操作简便,性能稳定,安全可靠,易于维护和管理,具有较高的实用性和推广应用价值,能够在实际教学中得到广泛应用。

先进性:体现现代教育技术和实验手段的发展趋势,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鼓励与AI技术相结合。

性价比:在满足教学需求的前提下,成本控制合理,研制经费投入产出比高,与市场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价格优势。

三、申报流程

(一)单位推荐

请各院(系)积极组织教师申报。项目负责人填报《华南理工大学自研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于4月3日前提交到所在院(系)。各院(系)依据遴选标准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参加学校评审,各院(系)将《华南理工大学自研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和《2025年度自研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于4月11日前提交至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shpg@scut.edu.cn。

(二)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后公布。

四、资助额度与经费使用要求

1.本项目以立项形式资助建设。学校将根据项目的重要性和可行性给予经费支持,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为1-5万元。

2.项目经费仅用于研制仪器设备所需的配件、材料、外协加工等费用,不能支付办公费或研究人员的劳务费等费用。申报人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联系人:李应琼,020-87111436,五山校区笃行楼314室。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自研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2025年度华南理工大学自研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推荐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