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请2025年本科生竞赛经费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5
各院(系):
为进一步培养本科生的创新意识,提升其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营造良好的第二课堂氛围,加大本科生学科竞赛支持力度,现将2025年本科生竞赛经费资助申请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申请资助的竞赛应支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充分彰显学科特色和优势,在学科领域影响深远,能有效锻炼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支持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双向互动。
二、申报范围
1.承办校级竞赛
校级竞赛是指由教务处主办、各相关院(系)承办的竞赛(含省级及以上竞赛的校级选拔赛)。
2.参加或承办省级及以上竞赛
省级竞赛是指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批准的各类竞赛项目、教育部教指委认定并支持的各类竞赛。
国家级竞赛原则上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发布的竞赛排行榜中,或由教育部相关文件批准、教育部教指委主办的各类竞赛。
国际级竞赛应在学科领域具有国际影响力。
三、申报要求
1.各院(系)做好统筹,安排专人做好竞赛经费资助申请工作。
2.申请资助的竞赛应在申报范围内,其中,承办校级竞赛按“一院一赛”申请。申请资助的每项竞赛,均须指定专人担任“竞赛管理员”角色,负责竞赛具体事宜,切实做好竞赛的相关工作(如发布通知、组织报名及培训、参赛作品指导、经费管理、新闻发布、竞赛报告撰写、竞赛数据录入等)。
3. 一项竞赛填写一份《本科生竞赛经费资助申请表》(附件1),院(系)汇总《本科生竞赛经费资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于2025年3月7日前,将申请表签字盖章版(双面打印)交至五山校区笃行楼314,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hpg@scut.edu.cn。
四、其他事项
1.只接受院(系)层面的申请材料,不接受个人或团队的申请材料。
2.教务处将重点考察竞赛的参赛成效及数据上报情况,择优资助。
3.经费实行“分项申请、集中下拔、院(系)二次统一管理”的模式。如无特殊情况,获得资助的竞赛原则上要求在当年11月30日前完成财务报销手续,否则收回资助经费。
4.赛事管理员应及时将竞赛数据录入竞赛系统。具体通知详见《关于启用“学生竞赛信息采集系统”的通知》http://jw.scut.edu.cn/zhinan/cms/article/view.do?type=posts&id=ff80808179e44d41017c2f52959d00ef
5.学校鼓励各院(系)多方筹措资金承办和参加各类竞赛。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87111436,联系邮箱:shpg@scut.edu.cn,联系地址:五山校区笃行楼314。
附件:1.本科生竞赛经费资助申请表.docx
教 务 处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