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工作总结和制订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2-25 浏览次数: 1228
各学院、校直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学校全面发力“双一流”建设和广州国际校区建设的关键一年。为深入总结学校2018年的改革发展情况,科学制订学校2019年工作要点,请各单位认真完成本单位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要点的制订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突出加强党的建设、“双一流”建设、广州国际校区建设、办学综合改革等重点专项工作。
二、具体要求
1. 撰写2018年工作总结
对照学校2018年工作要点系统总结本单位一年来各项工作,包括:总体思路、改革举措、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等。工作总结不需面面俱到,应凝练突出亮点和重点,内容详实、条理清晰、概括准确,有思路有成效,有准确的数据比较分析,包括当年发展或发生数、与上一年相比的变化、相关指标迄今为止的总量。个别数据如未统计出,可暂时空缺,随后补上。
2. 制订2019年工作要点
深入分析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和学校改革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明晰2019年工作思路和重点,明确负责领域或本单位改革发展目标,制定具体的改革发展举措。工作要点不得简单罗列日常工作,应突出重点工作,体现连续性、政策性和可操作性,注意与上级有关部署的对接,突出创新发展和内涵建设。
3. 行文和篇幅要求
要行短文,力求简洁,一般全文篇幅控制在5000字以内,其中要点部分不少于1000字。如总结部分篇幅过长,亮点和重点不突出,或要点部分仅简单罗列日常工作、内容空泛,将发回各单位重新整理。
请各单位于2019年1月9日(星期三)前提交由分管校领导审定的本单位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要点电子版材料(无需提供纸质件)发送至邮箱:admsk@scut.edu.cn,联系电话:87110053、87110005。
 
 
 
党委办公室
学校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