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华南理工大学章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2-16 浏览次数: 937

各二级党组织,校行政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经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教育部第2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核准发布《华南理工大学章程》,从20141011日起施行。

《华南理工大学章程》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学校将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 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依法治校,促进科学发展。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深入贯彻执行,自觉按章办事,并依据章程规定,着手制定、完善和清理相关规章制度。具体的落实要求将另行发文通知。  

中共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

华南理工大学

20141126

《华南理工大学章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