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设置情况,学校组织开展了党政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工作职责修订工作。经广泛调研,充分讨论,并经2009年学校第十一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学校党政职能部门及直属单位工作职责(2009年修订,试行)》印发给你们,试行一年,请遵照执行。
各部门要将本部门职责在本部门网页上公开,在工作过程中,要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责,加强跨部门事务的沟通和协调,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试行过程中的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向学校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反馈。
学校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