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认定为专业选修课学分名单的通知

教务〔2020〕7 号


各学院:

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认定为选修课学分实施细则》(教务〔2017〕80号)和《关于开展毕业年级学生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认定选修课学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及教务处审核、公示,现将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认定为专业选修课学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为严肃纪律,重申《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认定为选修课学分实施细则》第六条:经学校批准通过认定为选修课学分的,该学生不再获得此项目、论文、专利或竞赛对应的创新学分。如发现认定为选修课学分、同时计算个人创新学分的情况,则取消该学生的相应选修课成绩及创新学分,同时给予警告。

2.通过申请的2016级学生可按需办理学分互认手续。

 

附件: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同意认定为专业选修课学分名单.xlsx

教  务  处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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