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加强本科实验教学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加强教风建设,严肃教学纪律,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实验教学管理办法和华南理工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请实验室工作人员自觉遵守。

一、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从严施教,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引导学生建设“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学风。

二、维持实验室是环境卫生,提前做好实验课的准备工作,确保实验平台能运行正常。

三、严格遵守工作时间,认真作好实验室工作日志。在上课过程中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实验室。实验中要巡视检实验平台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向学生和任课教师做出合理解释并及时处理。

四、实验时要注意安全,防止发生意外。若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五、学生做完实验,督促学生打扫室内卫生、关闭实验装置电源、整理好实验装置。

六、实践教学事故处理:

(1)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未经请假不上班,每次扣除年终奖200元,并按学校人事处有关规定处理。

(3)一个学期出现投诉,经学院调查与确认,第一次学院给相关责任人口头批评;第二次学院扣除相关责任人年终奖200元;从第三次开始学院扣除相关责任人年终奖500元,并在全院大会上进行批评。

(4)在执行实验教学过程中,因个人原因离岗者,第一次学院给相关责任人口头批评;第二次学院扣除相关责任人年终奖200元;从第三次开始学院扣除相关责任人年终奖500元,并在全院大会上进行批评。

(5)抽查发现实验室脏乱差,每次学院扣除相关责任人年终奖100元,并责令相关责任人立即整改。对拒绝整改者,学院在全院大会上进行批评,并扣除相关责任人年终奖500元。

七、  本办法从制定之日起执行。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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