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基地,所有人员都应遵守实验室各项规定。

二、各实验室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三防”和安全卫生工作,各分室要指派一名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担任“安全员”,监督本室严格执行安全卫生制度。

三、实验室安全要以防为主。根据任务、仪器设备、材料药品的特性,认真落实各个环节的安全措施。实验室人员都必须熟悉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使用。

四、实验室内必须保持安静、卫生、不准喧哗打闹,不准带小孩进入实验室。

五、实验楼内要保证消防、人行通道畅通。不准在实验楼内违章搭建或随意堆放设备杂物。

六、新分配到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要学习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安全卫生教育。

七、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其他规章制度,又不听从劝告者,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继续实验。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领取、保管、使用危险品、毒品、放射源及贵重物品,要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确保安全。

九、实验室工作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早退。下班时注意关闭门窗,水龙头、火源、切断电源,完成监控布防。下班后或节假日使用实验室,要经实验室主任批准。

十、要根据本室特点,设置消防器材,防毒用品。要定期检查更换;定期检查本室安保系统,保证器材用品和安保系统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

十一、校外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学习等,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十二、实验楼除值班人员外,一律不准住人。

十三、发生事故,除立即组织抢救处理外,必须按规定立即上报,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

 

计算机教学实验分中心

2007510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