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设备与材料购置、使用、报废等有关规定。

二、学院设设备管理员1名,实验室设设备管理员1名,院行政设设备管理员1名(由学院设设备管理员兼任),各科研团队设设备管理员1名。学院设备管理员负责全院设备管理相关的工作;实验室设备管理员、院行政设备管理员及各科研团队设备管理员协助学院设备管理员完成与设备管理相关的工作。

三、每学期各设备员对所负责管理的设备进行一次清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院主管领导,由实验室主任和设备管理员及相关人员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具体处理,将其结果报告学院主管领导并存档。

四、本分中心所属各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每学期未制定好下学期课程实验所需的器材和设备维护器材计划,经学院主管领导或实验室主任批准后,由实验室指定专人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采购或从学校设备材料仓库领取。器材采购或领回后,由实验室设备管理员验收入库登记,需要使用时办理领用手续。消耗类器材一律交回实验室设备管理员,在实验室主任监督下按学校规定进行统一处理。

五、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设备丢失和损坏,按学校有关规定追求所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责任。

六、未经领导允许,不得擅自外借任何设备给他人使用。

七、如果本制度与学校相关规定相冲突,则按学校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计算机教学实验分中心

2007510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