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华南理工大学2020级本科专业类招生培养改革实施方案》要求,2020级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学生第5学期进行模块选择与确定,第6-8学期进入相应模块学习,为保证工作平稳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原则
结合学生前两年必修课百分制学分绩点和学生意向两个方面,既考虑学业成绩又考虑个人意向,合理调配资源。
2020级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模块接收人数如下:环境科学模块接收学生人数不超过35人;水工程模块接收学生人数不超过35人*。
*注:按照学校规定,推免时将按环境科学模块和水工程模块分别进行排名,并分别分配推免指标。如有变动,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二、实施程序与操作办法
1.学院成立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
工作小组由教学院长作组长,成员由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成员及辅导员教务员等组成。监督小组由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本专业班主任及学生代表组成。
2.学生填写申请表。
学生填写《环境与能源学院模块选择申请表》,每位学生最多可填报两个意向,亲笔签名并提交学院。不交申请表将服从学院分配。
3.工作小组监督小组审议申请表并初步拟定名单。
普通学生:工作小组按照教务系统中前两年必修课百分制学分绩点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逐一确定,按第一意向模块绩点排名进行意向排位,该部分学生模块选择结合学生的学业情况和个人意愿进行双向选择,第一意向未确定的学生,将确定进入第二意向,直至某一个模块全部收满。
内地西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生源学生:按照相关政策,建议充分考虑各自基础,理性选择模块课程,原则上按照第一意向确定模块。
4. 公示各模块的学生名单。
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5.向教务处报备最终确定名单。
三、进度安排
阶段 | 时间 | 工作事项 |
学生报名阶段 | 2022年11月21日-23日 | 学生填写申请表 |
审议确定名单阶段 | 2022年11月24日-11月30日 | 工作小组审议并确定各模块学生名单 |
公示阶段 | 2022年12月1日-3日 | 学院官网公示名单 |
报备结果阶段 | 2022年12月4日之后 | 学院向教务处报备 |
环境与能源学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