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术型硕士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1        浏览次数:1538


各有关同学:

现将本学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提交培养环节材料

  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请于425日之前完成以下工作:请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使用菜单“培养服务→我的培养环节”进进行培养环节材料的下载、编辑、提交和查询(其中发表论文环节需先进行以下操作后再在此提交学术成果环节:使用菜单“学术成果→论文发表情况登记”,按相关要求和信息填写、提交)。并将社会实践报告、学术讲座票、发表学术论文纸版材料、预答辩意见书交班长,由班长统一交到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处。各培养环节内容及具体要求如下:

1.阶段考核表

  研究生无须在系统中提交登记。请登陆系统查询其审核状态,若为未审核,请与学院研究生教务员联系审核事宜。已提交的同学无需再次提交。

  2.开题报告

  研究生需要在系统上提交登记。请登陆系统查询其审核状态,若为未审核,请先在系统上提交后再与学院研究生教务员联系审核事宜。已提交的同学无需再次提交。

3.社会实践报告

研究生无须在系统中提交登记。请从系统下载、填写《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学(社会)实践报告》,交导师评定成绩并签名,完成后将其纸版材料交至班长处,由班长统一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再由教务员将考核结果录入保存至系统中。

4.学术讲座

  研究生无须在系统中提交登记。请各硕士生将20张讲座票和3次小结交到班长处。由班长统一交学院教务员,由教务员在系统里面审核。注意:①20次讲座,每次一张讲座票,共20张讲座票:必须是研究生院统一发放的标准的讲座票,由主办单位盖章或者负责人签字,参加学术讲座内容须填写完整且不重复。②至少3次附不少于1500字由导师签字认可的小结。

5.学术论文

  2016级学术型硕士发表论文要求依据环境与能源学院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已提交帮扶申请的硕士研究生按原来规定 执行。研究生使用菜单“学术成果→论文发表情况登记”,按相关要求和信息填写、提交,并将对应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照以下要求交至班长处,由班长审核后统一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处,再由教务员在系统中审核。所有已填写的学术论文都必须按照要求交纸板材料才给予审核。 提交的发表学术论文纸板材料要求如下:

  1)若文章已见刊,请附杂志首页、目录(有该篇文章的目录)、正文全文的复印件。若是SCIEIISTP等收录论文请到图书馆开具收录证明,附收录证明复印件和正文全文的复印件。请导师在论文复印件首页签署是否情况属实,是否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确认字样并签名。班长核对复印件材料与原件是否一致后,只收取复印件材料,原件返回学生本人。

2)若文章已被录用,请附录用通知复印件、打印一份投稿的文章全文,要求导师在录用通知处签署是否情况属实,是否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确认字样并签名,并在打印的投稿文章的首页签名。班长核对录用通知书与原件是否一致,只收取录用通知复印件和投稿文章全文,原件返回学生本人。

  6.预答辩

  硕士生在系统中编辑、提交登记学位论文预答辩信息(无需打印)。预答辩由校内导师组织,要求有3个副高以上的专家参加预答辩。具体程序见《2019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手册》。预答辩完成后请将《华南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简称“预答辩意见书”)纸版交至班长处,由班长统一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处,再由教务员在系统中审核。“预答辩意见书”下载地址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注意:“预答辩意见书”请填写完整,“预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名”处必须有3个副高以上的专家签名。

二、其他有关说明

1)交齐以上材料的学生,研究生教务员将尽快在系统上完成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研究生方可以办理后续的答辩手续。

  2)有休学记录的全日制研究生须顺延相应的休学时间方能毕业,如:休学一学期,则延期一学期;休学一年,则延期一年毕业。(休学原因是参加学校的公派、交换项目的除外,此类研究生正常毕业)

3)提前毕业、博转硕、未取消跟踪培养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其培养环节由各研究生教务员负责审核,但其最终的毕业资格审核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大学城校区办公室负责审核。


  环境与能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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