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1        浏览次数:958

  为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同时选拔优秀团队参加2019年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经研究决定,学校将举办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以下简称“校内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追逐梦想拼搏奋进永向前勇立潮头敢闯会创铸华章


二、“校内赛”赛道设置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校内赛”将分别举办三个赛道: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国际赛道。


三、参赛项目要求

  “互联网+”只是时代的符号,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四、各赛道参赛规则要点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已获往届全国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接受报名。

  1. 创意组。在2019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生。重点培育具有应用前景的高水平项目(如Nature/Science论文,国家级科技奖励等)参赛。

  2. 初创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3. 成长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初创组、成长组重点培育成长性(例如营收)好的企业参赛。

  4. 师生共创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已获往届全国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接受报名。

  1. 公益组。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 商业组。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三)国际赛道

  鼓励各学院推荐本校外国留学生、海外校友、国外合作高校师生参赛。参赛项目学生成员为18岁以上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社会企业项目均可参赛。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统一使用英语。

  1. 商业企业组。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 社会企业组。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 命题组。持续征集全球大型企业、政府机构、公益机构等就自身发展或社会共性问题设立参赛题目。符合参赛条件的个人、团队、企业均可参赛,包括已获往届大赛国际赛道金银奖的项目或公司,可同时参与多个命题。

  以上为各赛道参赛要求、参赛组别和对象规则的要点,更详细规定见《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附件1)。


五、赛程安排

  (一)报名(3月22日-4月25日)

  参赛团队填写报名表(附件2)和项目计划书(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它说明,可参考附件3模板)。

  同时,参赛团队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以下简称竞赛官网)进行网络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5日,以全国组委会的通知为准,将另行通知)。不同组别的参赛学生需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未在竞赛官网报名的参赛团队将无法获得参赛资格。

  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录入参赛队员和指导教师时,应保持与报名表一致的排序,如在系统上有修改应及时重新提交报名表。录入指导教师时,在导师姓名前加上“第一指导教师、第二指导教师”字样,如:第一指导教师:XXX、第二指导教师:XXX,明确指导教师的排序。

   1. 高教主赛道和国际赛道报名资料提交方式

   (1)电子版报名表和项目计划书同时发至邮箱:scutsee@126.com;

   (2)一份纸版报名表(签字盖章)交至以下地址:五山校区22号楼207室,孙老师,22236920;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报名资料提交方式

   (1)电子版报名表和项目计划书同时发至邮箱:zhutongfa@scut.edu.cn;

   (2)一份纸版报名表(签字盖章)交至以下地址:五山校区海丽文体活动中心202室,朱老师,87110458;

  (二)资格审查和书面评审(4月26日-4月30日)

  校内赛组委会对各报名队伍进行资格审查,然后开展书面评审,筛选并公布进入初赛的参赛团队名单。

  (三)初赛和决赛(5月1日-6月10日)

  初赛和决赛采用答辩的形式,包括团队自由展示与评委提问。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六、激励措施

  1. 对于在省赛、国赛中获奖的项目,学校将对项目成员、指导教师及学院予以奖励,全国赛金奖的指导教师奖励20万元,银奖10万元。对于指导项目获得全国赛金奖的指导教师,学校在其岗位聘任、职称晋升中,认定为发表C类论文2篇或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指导项目获得全国赛银奖及以上的指导教师,在职称晋升中免除“具有累计一年以上出国(境)学习或工作经历”的条件要求;指导项目获得全国赛金奖的指导教师(具有研究生指导资格者),学校在次年增加其1个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或2个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以上规定详见《华南理工大学“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奖励管理办法》(华南工教〔2017〕45号)。

  2. 面上项目数量质量以及省赛、国赛情况将与“本科教学质量状况白皮书”挂钩,请各学院高度重视。


七、各学院工作要求

  1.组织动员: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发动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硕士、博士)和毕业生(毕业5年内校友)组团参赛,并为参赛团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2.面上项目:根据《各学院面上项目申报和重点培育项目推荐数量要求》(附件4)组织学院师生参加大赛报名,至少完成规定数量的面上项目报名工作。

  3.重点项目:积极组织培育重点项目参赛,并根据附件4要求的推荐数量于2019年4月20日前发送《“互联网+”大赛重点培育项目汇总表》(附件5)至shpg@scut.edu.cn。

  各学院组织参赛的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均须登陆竞赛官网(cy.ncss.cn)进行报名。


八、竞赛信息交流渠道

  1. 校内赛官方QQ群号:524358996。(报名后至少一位团队成员加QQ群)

  2. 联系人:

     教务处:郑老师,联系电话:87111436;

    校团委:朱老师,联系电话:87110458;

    工商管理学院(创业教育学院):孙老师,联系电话:22236920。



教务处

校团委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院

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公共关系处(校友工作处)

工商管理学院(创业教育学院)



附件:1.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2. 附件2.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报名表.docx

   3. 附件3.“互联网+”大赛项目计划书模板.doc

   4. 各学院面上项目申报和重点培育项目推荐数量要求

   5. “互联网+”大赛重点培育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