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汽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赵小芳   发布时间:2019-10-11   浏览次数:513

各研究生:

为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励大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市慈善会捐款,定向用于广东省华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广汽奖学金”。为做好2019年“广汽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名额和奖励标准

广汽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工商管理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品行端正、成绩优秀、创新成果突出的学制期限内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包括博士生和硕士生)。其中我院具体名额和奖励标准为2人,每人2万元奖金。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刻苦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博士研究生可不考虑专业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00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托福网考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到6.0及以上;

3.具有创新精神与竞争意识,科研创新能力强,科研成果突出,具备附件相应条件者优先考虑(见附件12);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活动,有在广汽集团各投资企业实习经历者优先考虑。

5、具有创新精神与竞争意识,科研创新能力强,科研成果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参加国际、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获得特等奖、金奖或一等奖的个人或团体的主力队员前两名(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

2)获正式授权发明专利者(第一作者)。

3)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优秀的项目负责人。

4)在国内外SCI/EI(核心)/CSSCI/SSCI/A&HC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论文(含被录用者)或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并被SCI/EI/CSSCI/SSCI/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三、注意事项:

1、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奖项:即已获得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成果不可重复用于申报以上两个奖项以及其他社会捐赠奖,已获得社会捐赠奖的成果亦不可重复用于申报其他社会捐赠奖以及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社会捐赠奖有特殊说明的,可不执行以上办法。

2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除取消本次参评资格外,还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3、奖学金申请表格均须学生本人认真填写,使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单倍行距,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不得更改表格大小;申请人签名处须本人亲笔签名。学院意见处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名,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4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者做弃权处理。

 

四、评选办法和流程

1.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附件、2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2、递交材料如下:

纸质版:

1)《广汽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2)教务员签名、盖章的学生个人成绩单;

3)相关英语成绩证明、获奖证明、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电子版:

2019年度广汽奖学金获奖情况表》附件1发送到邮箱tangyuning123@163.com

截止日期1015日中午,纸质材料整理成一份装订,送至工程馆B04室投放箱,非工作日可塞入工程馆赵老师信箱(左手第一列)。

3.学院审核材料后,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汇总获得“广汽奖学金”的学生名单,于1022日前将材料递交学工处。捐赠方监督电话:020-83151139-9607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91011

附件1-广汽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仅纸质版.xlsx

附件2-2019年度广汽奖学金获奖情况表-仅电子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