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根据广州市公安局的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现开始2019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根据《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要求,毕业生毕业时户口必须迁离学校。为确保及时、高效、顺利地完成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迁户填表要求:
1. 入学时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含结业和退学的学生)须办理户口迁出并填写“户口迁移登记表”;延期毕业的同学请忽略此通知。
2. 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填写的户口迁往地址必须与就业协议书上的入户地址一致;
3. 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户口迁回生源地的,填写的迁往地址必须与家庭户口页详细地址一致;
4. 凡不办理户口迁出的毕业生,离校系统不予通过;
5. 对于不配合办理户口集中迁出手续的情形,经核实后属于毕业、结业和退学的,户口将作迁回生源地处理,出具的“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入校前的地址)暂由学校保卫处户口办证室临时保管,本人领取“户口迁移证”后,方可通过离校系统。
二、工作单位变更情形
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后,若工作单位变更,须本人凭“户口迁移证”及调整后的“就业报到证”和身份证到学院所在校区的户口办证室办理“户口迁移证”更改手续;
三、此次为集体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需本人去天河户政中心办理。
四、就业单位尚未落实,未能此次集体办理的同学,待与单位签约,7月初(或更晚)报到证出来后,由毕业生本人持《就业报到证 》、身份证及落户地址到保卫处开具迁出证明后,持相关资料到天河户政中心办理迁出手续。
五、请各班级于5月29日前
1、将《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登记表》纸质版统一收齐交给陈钰同学13560413862;附一份姓名、学号清单到邮箱914694324@qq.com
2、拟2018年6月毕业的博士生可填写完整自行递至工程馆B04。
特别提示:
目前已借出户口的应届毕业生,须在5月31日之前归还,从6月1日起,应届毕业生户口一律不再借出;。
联系电话:保卫处综合科办证室---87111440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