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教学科研教师分组检查实验室的规定 发布者:阮涛   发布时间:2019-02-25   浏览次数:231

化学化工学院教学科研教师分组

检查实验室的规定

(201891日试行)

为贯彻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与建设,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提议,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通过,学院所有教师(不含实验技术系列)轮流参加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具体工作分工与流程如下:

  1. 每两周检查一次,每次分六个小组进行;分别负责检查15号楼(含化学楼前临建房)、16号楼、工程馆(含工程馆北门后副楼)以及北区26号楼一楼的每间教学、科研办公室及实验室的安全情况。每个检查组由三

  2. 教师组成,设组长、副组长及秘书各一名。副楼和临建房均属于负责每栋楼1-2层检查小组的检查任务;

  3. 检查标准请参考附件1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请各位老师在检查前熟悉该表所列的所有检查项目及相应的要求;

  4. 每次检查完毕后,在下一个周一上午12点前,各小组秘书将检查结果按学院模板整理、填报好word文件(附件2、附件3)以及PPT文件(附件4),发送给阮涛老师(ruantao@scut.edu.cn)(附件23需要纸质版并签名)。附件3为每个检查小组需要检查的房间的列表清单及评价表,内含各小组需要检查的房间的详细信息,各检查小组秘书,请自行下载打印所需要检查的相应部分实验室清单。

  5. 对于有违反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中明确的内容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等问题的实验室,均需要拍摄好照片,附在PPT中,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描述;每个检查小组,需要对附件3所对应的实验室的开门情况及房间总体情况进行评价,优秀率不得超过20%

  6. 检查人员安排,原则上按照学科交叉检查模式,检查时间定为每周四或周五工作时间,请各小组自行协调并报学院备案,学院将提前发布各时段的检查通知;

  7. 学院对检查小组人员构成进行了初步安排(附件5),如有课或需要出差的老师,请自行调整并提前两天报学院备案。需要明确的是,每位老师都需要参加检查,不允许代替的情况。

化学与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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