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汽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赵小芳   发布时间:2018-10-18   浏览次数:1087

各研究生:

为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励大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市慈善会捐款,定向用于广东省华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广汽奖学金。为做好2018广汽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名额和奖励标准

广汽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工商管理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品行端正、成绩优秀、创新成果突出的学制期限内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包括博士生和硕士生)。具体名额和奖励标准如下:

学院名称

名额

奖励标准

工商管理学院

4

2万元/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5

2万元/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4

2万元/

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

4

2万元/

电子与信息学院

4

2万元/

化学与化工学院

4

2万元/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刻苦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成绩以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00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托福网考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到6.0及以上。

3.具有创新精神与竞争意识,科研创新能力强,科研成果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参加国际、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竞赛名单详见附件1)获得特等奖、金奖或一等奖的个人或团体的主力队员前两名(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其中参加全国挑战杯竞赛获奖的主力队员参照《华南理工大学参加挑战杯系列竞赛的有关规定》(华南工学[2009]5号)执行。

2)获正式授权发明专利者(第一作者)。

3)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优秀的项目负责人。

4)在国内外SCI/EI(核心)/CSSCI/SSCI/A&HC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论文(含被录用者)或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并被SCI/EI/CSSCI/SSCI/A&HCI(光盘版)收录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活动,有在广汽集团各投资企业实习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评选办法和流程

1.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广汽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2、递交材料如下:

纸质版:

1)华南理工大学广汽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2)教务员签名、盖章的学生个人成绩单;

3)相关英语成绩证明、获奖证明、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电子版:《2018年广汽奖学金申请情况统计表》附件1发送到邮箱tangyuning123 @163.com

以上材料收取截止日期为10月19日中午,纸质材料整理成一份装订,递交工程馆B04室。

 2.学院审核材料后,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汇总获得广汽奖学金的学生名单,于1026日前将下列材料交至西湖厅303室:

3.学生工作(部)处对学院上报结果进行审核,确定获得广汽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并进行为期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获得广汽奖学金的学生名单通报给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81018

附件1:2018年广汽奖学金申请情况统计表-仅电子版.xlsx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广汽奖学金申请表-仅纸质版.xlsx

附件3-国际、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名单列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