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化工学院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 发布者:曾慧   发布时间:2013-10-29   浏览次数:1246

为了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形成合理人才队伍梯队,在符合学校人才引进相关规定下,我院制订下列各类高级人才招聘规定:

(一)特聘教授

招聘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和海外学习工作经历,获得国外一流大学博士学位者优先;

2、在本专业研究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学术声望;

3、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经验和带领团队申请国家级重大项目的能力;

4、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顶级期刊(Nature及子刊、ScienceJACSAngwante ChemieAdvanced MaterialsEnergy and Enviromental ScienceAIChE J等)发表多篇论文,或能够突破产业重大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发展;

5、具备承担本科或研究生主干课程教学工作的能力;

6、年龄一般不超过42岁。

(二)骨干教授

招聘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和海外学习工作经历,获得国外一流大学博士学位者优先;

2、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在所从事的领域进行多年研究,并取得较突出成就;

3、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高水平刊物(JACSAngwante ChemieAdvanced MaterialsEnergy and Enviromental ScienceAIChE J等)发表过多篇文章,或在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方面取得突破,有较强创业能力;

4、具备承担本科或研究生主干课程教学工作的能力;

5、年龄一般不超过38岁,特别优秀者可在40岁以下。

(三)副教授

招聘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和海外学习工作经历,获得国外一流大学博士学位者优先;

2、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科研作风严谨,团结协助意识强;

3、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多篇SCI论文其中必须在国际高水平刊物(如JACSAngwante ChemieAdvanced MaterialsEnergy and Enviromental ScienceAIChE J等)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论文1篇以上(含1篇),主持或参与过国家、省级项目;

4、愿意作为教授的助手,加入教授课题组进行工作;

5、具备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教学工作的能力;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四)讲师

招聘条件:

1、具有国内知名高校(985高校、化工学科排名前十的“‘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中科院研究院所博士学位,具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

2每年选留本校优秀毕业生担任教师不超过1名,且本校毕业生在校期间须具有1年以上的海(境)外留学经历;

3、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科研作风严谨,团结协助意识强;

4、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近五年发表过多篇SCI论文,主持或参与过国家、省级项目;近五年在国际高水平刊物(JACSAngwante ChemieAdvanced MaterialsEnergy and Enviromental ScienceAIChE J等)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论文者优先;

5、愿意作为教授的助手,加入教授课题组进行工作;

6、具备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教学工作的能力;

7、年龄不超过33周岁。

 

本规定自20136月起开始执行,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化学与化工学院

 

Ο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