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职责
(一)依据档案法规和有关政策,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纳入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听取档案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给予指导,在人员编制、经费、库房、设备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主持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委员会会议,讨论档案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督促校内各单位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四)关心档案工作人员,为他们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和工作、生活待遇的改善创造条件。
二、档案工作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领导全校档案工作,协调档案工作与学校其他工作的关系。
(二)对各部门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与奖励。
(三)研究决定学校档案工作重大事宜。
三、分管档案工作的各部、处、院(系)、直属单位部门领导职责
(一)行使分管档案工作的职责,组织制订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把档案工作纳入部门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职责范围,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时,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二)配备具有较好政治、业务素质的专(兼)职档案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三)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档案法规,执行学校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督促本单位工作人员注意平时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积极配合专(兼)职档案人员的归档工作。
(四)监督、检查本单位文件材料预立卷、整理组卷、归档验收的全过程。
(五)检查本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保证档案工作时间并计算工作量,为本部门档案工作解决实际困难,提供必要条件。
四、各立卷归档部门专(兼)职档案人员职责
(一)遵循档案工作法规、政策和本校档案工作制度开展工作。负责本单位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保管和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二)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学术交流,掌握档案工作基本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三)检查、督促本单位工作人员按时做好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负责本单位留存档案材料的保管和提供利用。
(四)加强与档案馆的联系,积极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本单位分管档案工作负责人汇报工作。
(五)本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工作变动时,要督促其做好文件材料的移交工作。
五、档案有关人员职责
(一)与任何档案材料形成有关的人员均称为档案有关人员。
(二)档案有关人员接受本单位兼职档案员的指导和监督。
(三)档案有关人员应切实加强档案意识,从档案材料形成之日起即做好收集、积累工作,确保档案材料的系统、完整。
(四)按照本单位兼职档案员的要求,按时按质做好归档工作。
(五)不得涂改、伪造、损毁、丢失档案有关材料。
(六)遵守保密法规和本校的档案保密制度,做好涉密档案的保密工作。
六、档案馆负责人职责
(一)行使组织档案馆行政、业务上一切工作运作的职权,并对其结果承担责任。
(二)完成学校和上级档案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接受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组织学习、宣传、执行档案工作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本校档案工作规范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草拟本校档案工作规划、计划、工作总结、文件材料,编辑《华南理工大学档案工作简讯》。
(五)组织全校性的档案工作会议,做好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委员会的换届及其会议的会务工作。
(六)组织本校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和交流评比活动。
(七)尽力创造有利条件,及时解决档案工作及其人员的困难和问题。
七、专职档案人员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
(二)加强学习,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
(三)主动、认真的完成本人所承担的工作,积极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完成值班日规定的各项工作。
(五)加强与对口的兼职档案人员的联系,协助做好业务指导、监督和培训工作。
(六)熟悉馆藏,为利用者提供快捷、有效的服务,服务态度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