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五期职称待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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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华南理工大学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2021—2023)》(华南工教〔202111号)精神,加强教师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学校决定继续实行职称待提升教师再培训制度,现将第十五期职称待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拟申报副教授、教授职称的校内在编教师;

2.201971日以后到岗的引进副教授及以上教师(国内高校教师系列引进人才除外)。

二、培训时间

202146月。

三、学分要求

1.课程学习

对参训教师进行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理念以及教学方法与技能、教育教学技术等方面的集中培训,具体安排见附件1

课程学习时间为42014301700地点为五山校区32号楼401,请参训教师提前十五分钟签到领取培训手册。课程学习原则上不能请假。

2.主题研讨

培训期内,每位参训教师需参加至少2次学校组织的本科教学创新大讲堂、教学午餐会等学术交流活动,并完成培训手册中的《主题研讨记录表》。相关安排请留意培训期内教务处以及教师教师发展中心主页的通知。

3.教学观摩

培训期内,每位学员需观摩至少2次优秀本科教学示范课,并完成培训手册中的“优秀本科教学示范课听课记录表”。相关安排请见培训手册,并留意培训期内教务处以及教师发展中心主页名师本科教学示范课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1.报名截止日期2021419日上午10点前将“第十五期职称待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2电子邮箱:hetianyu@scut.edu.cn或微信报名。已报名参加往期培训但未通过职称待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的教师需重新报名,不接受未出站的博士后报名

2.各位老师需在2021759将参训教师的培训手册交回教务处。教务处根据教师综合表现评定培训成绩,成绩合格的教师可获颁合格证书。

3.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所有校内在编在岗教师如申报教授、副教授必须参加教学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引进的副教授及以上教师(国内高校教师系列引进人才除外)需在到岗工作后两年内参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相关教师参加培训。

如有疑问请致电教务处:87110720



附件1:课程学习安排表.xlsx

附件2: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职称待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报名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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