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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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优化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 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3. 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均可申报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包括由我校牵头、多个单位共同完成、对全国高等教育教学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已获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参与本次申报;如获奖项目在原有基础上近两年有重大突破、取得重大成绩,可再次申报(需提供申报材料修改情况的说明)。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成果需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若为教材,从其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推荐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2. 成果完成人须具备以下4个条件:(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2)直接参与成果方案的设计、研究和实施,并做出主要贡献;(3)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8人;(4)每人牵头申报的项目不超过1项。

三、申报程序

1.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成果,由个人或项目组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院有4项本科教学成果奖,1项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限额。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金奖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在一线教学中有突出改革成就的,每人可牵头申报1项成果(金奖指导教师申报成果须以创新创业为主要内容),该成果不占用单位限额指标,但该成果负责人不可再参与其他成果申报。推荐项目超过1个的应排序推荐。超额推荐项目的,按推荐排序对超额项目做删除处理。

3. 教务处、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开展评审,遴选出候选项目后报学校审批,最终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四、申报材料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于426日(周一)上午12点前将以下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交至红楼109何老师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hetianyu@scut.edu.cn

1. 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申请书填写说明见附件2);

2. 华南理工大学教学成果总结(附件3);

3. 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4. 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材料。

材料1-4的纸质版合并装订成一册(每个推荐成果一式1份,每份材料请控制在200页以内),电子版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

五、其他

广东省教育厅已启动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将从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中遴选产生,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docx

附件2:申请书填写说明.docx

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教学成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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