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教学优秀教师“南光奖”评选办法(2010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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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学优秀教师南光奖是南海南光化工包装有限公司为我校从事本科教育教学教师设立的专项奖,旨在鼓励优秀教师脱颖而出,提高教学质量,多出教学成果。学校决定,本科教学优秀教师南光奖与本科教学优秀奖同步进行(不同时获得),每学年度评选一次。为此,学校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条件

凡在参评学年度具备下列条件第13条并具备4~10条中任意三条,且近三学年未获得过南光奖者,均可申报优秀教师南光奖。对于教学效果特别好、教学质量优秀并得到师生普遍认同的教师,在满足第12条的基础上,可适当放宽其它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乐于接受本科教学任务,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本科教学中严格要求学生。

2. 至少讲授一门本科生的理论课或实验课,学时数累计不少于128学时(以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数为依据)教学效果好。学生评教结果为4.5分以上(含4.5分),且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3. 课堂教学质量高,积极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一定成效,在中文核心期刊或统计源期刊上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教学论文1篇以上(含1篇)。

4. 积极参与教材编写工作,通过各种途径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规划的教材选题,并担任主编或参编;或作为第一主编人编写并正式出版教材一部以上(含一部)。

5. 主持省级以上(含省级)的在研教研项目一项以上(含一项)。

6. 获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排前三名;或获国家级示范性教学实验中心,排前三名;或获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排前三名;或获国家级教学团队,排前三名;或获省级精品课程,排名第一;或获省级示范性教学实验中心,排名第一。

7. 精心指导,努力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在课程或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奖励或在核心或统计源期刊上发表文章。

8. 实践课教学中,在更新实验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改善实验条件,编写高质量的实验教学手册或实验讲义,切实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与实验研究能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改造或设计综合性实验、设计性实验一个以上(含一个),学生反映好。

9. 积极开展双语教学或全英教学,成绩突出,被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可。

10. 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则,重视学生智能培养,在开展第二课堂教学、学科竞赛、培养特优生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得到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可。

二、评审方式

1. 每年3月份为评上一学年度优秀教师南光奖的时间。

2.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学院推荐,填写优秀教师南光奖申请表

3.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评审,申报人应向专家报告申请条件和教学、科研成绩,提交有关支持材料。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综合评议后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如无异议,经院长、书记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每个学院推荐优秀教师南光奖候选人原则上不超过1名。

4. 学校组织优秀教师南光奖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的人选进行评审,决定获奖人名单。全校每学年共评出10名教师获优秀教师南光奖

5. 学校将获奖人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如无异议,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正式印发文件予以表彰。

三、表彰奖励

学校对获奖者颁发年度优秀教师南光奖获奖证书及奖金10000元,评审材料存档,作为今后职称评定与职务聘任优先的依据。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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