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3〕4号),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新政落实到位,现将由中国银行承办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含预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二、申请2023-2024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范围
1.错过2023年8月份通知办理2023-2024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含新生和老生);
2.2023-2024学年度办理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且已成功发放2023-2024学年贷款,本学年需要申请调额的学生。
3.非全日制学生、本学年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予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
三、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
1.错过8月份通知办理2023-2024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详见8月25日学工处网页发布的“关于2023-2024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https://www2.scut.edu.cn/student/2023/0825/c9326a516690/page.htm)第四项: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填写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贷款申请(注:业务初审机构务必选择“华南理工大学”,否则我校无法审核)。学生务必在10月23日前完成线上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调整本学年贷款额度的学生
操作指引按附件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提额申请操作指南)进行操作。
四、贷款放款
1.错过8月份通知办理2023-2024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首贷经办银行预计在10月31号前放款,续贷经办银行预计在11月30日前放款。贷款金额由经办银行划入学校财务账户,由财务处统一进行抵扣学生欠缴学费、住宿费的处理。抵扣欠费后的余额由财务处以网银转账的方式转入学生在学校“统一支付平台”登记的本人退费银行卡号中。学生须于10月31日前按要求登记卡号(建议登记一类账户),未在规定时间前登记卡号或登记他人卡号的将导致退费不成功。
2.申请调整本学年贷款额度的学生,无需重新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学生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提交申请后直接放款,贷款金额划入学生贷款约定的个人账户。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20-87111489
中国银行咨询电话:020-37162231
附件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提额申请操作指南(第一版).pdf
华南理工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