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20届毕业生毕业确认及还贷工作的通知
2020-06-08 16:32:09

各学院:
     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让贷款毕业生了解贷款的还款方式按时还款,保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持续健康发展,现组织我校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20届毕业生名单见附件1-2)进行毕业确认及还贷工作具体如下:

  一、毕业确认申请

  1.贷款毕业生在2020628日前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csls.cdb.com.cn在学生个人信息变更”模块下,如实填写最新的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后点击提交学生填写个人信息完毕后,在毕业确认申请模块下,确认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贷款情况(贷款本金、借款日期、还款起止日等关键信息),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对贷款情况有异议,请联系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进行处理

  2.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借款学生,也要进行毕业确认。学生在拿到更高学历学校录取通知书后,前往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还款计划变更手续,以便学生在读书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二还贷流程及还款方式 

  1.正常还款

   1).11月1日(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查询当期还款额度。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如果密码遗忘可拨打95593重置。

 2).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登录支付宝www.alipay.com,直接在指定账户内充值还款或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也可以前往就近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请事先咨询是否提供POS机刷卡服务)。

   2018年起,国家开发银行推出手机还款。登录支付宝手机APP,在“便民生活”页签选择“生活号”,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在线还款”中录入借款学生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号和学生身份证号,根据提示还款。

  2.提前还款

  1).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申请后需尽快前往就近的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或使用支付宝APP还款。

  2).可以申请提前还款(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利息计算到结息日)。

1至9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请于当月20日前还款;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请于次月20日前还款。

10月、11月:10月1日至15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0月20日,请于10月20日前还款;10月16日至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请于12月20日前还款。

  3).指定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的,视为本次提前还款申请无效;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但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本金的,仅扣收利息。

  三、违约责任

  1. 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1月1日至12月20日,可进行逾期还款。开始偿还利息后,如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开始偿还本金后,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偿还逾期本息和相应罚息。具体金额可在每月1日至19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

  2.按照国家《征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逾期贷款结清后5年。为了今后顺利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请尽快偿还逾期贷款。

  3.未按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主动与县级资助中心联系的同学,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国家开发银行及县级资助中心有权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上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

  四、其它注意事项

  借款学生须牢记学生在线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养成定期登录学生在校服务系统的习惯,特别是在变换工作、联系方式、联系人后要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修改有关信息。学生应在每年11月1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本年应还利息、应还本金的数额,及时还款避免逾期。如遇具体操作上的问题,可咨询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95593。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6月8日

附件1-2020届国开行生源地贷款本科毕业生名单.xlsx

附件2-2020届国开行生源地贷款研究生毕业生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