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5年制2018届毕业研究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签约工作的通知
2018-03-22 11:18:49

各学院:

为使我校2.5年制2018届毕业研究生更好地了解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相关事宜,按时归还助学贷款,树立良好信用形象,经和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协商,定于2018329日(周四)举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签约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学生、时间及地点安排:

1. 参加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20182.5年制毕业研究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

2.时间:32910009:50前进场完毕);

3. 地点:33号楼503

(注:20183年制毕业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签约时间预计在5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1.请参加学生务必仔细阅读2018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指引(附件2),不同类别还款学生需根据还款指引要求下载、填写以下对应材料:

1)选择毕业前归还贷款的学生需填写《国家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附件3);

2)毕业后正常还款的学生需填写《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附件4)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附件5);

3)毕业后继续攻读高一级学位的学生需填写《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附件4)、《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附件6)和《国家助学贷款资料确认书》(附件5),并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如现在还没有,后面须补交);

4)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账号为贷款申请时提交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如需更改还款账号,需填写《划付授权书》(附件7)并提交新银行卡复印件;

2.所有还款材料确保填写无误并由学生本人携带到现场,由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工作人员现场见证确认后签名,学生不得提前在各还款材料上签名。如学生不确定是否填写正确,可多携带一份空白的还款材料至现场填写。

3.学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张纸上)、还款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在复印件上需将卡号抄写一遍并签名)到现场,用于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工作人员核对还款人信息。

4.学生须携带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不得使用其他颜色钢笔或圆珠笔。

5. 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请及时通知学生参加还款仪式,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填写回执(附件1),于2018327日(周二)上午下班前,发至邮箱adygb@scut.edu.cn。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7111489

  附件1-参加贷款还款签订合同仪式名单及回执.xls

附件2-2018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指引(2.5学制).doc

附件3-国家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华工).doc

附件4-2018年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华工研究生2.5学制新).doc

附件5-国家助学贷款资料确认书(通用版).doc

附件6-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华工研究生2.5学制新).doc

附件7-划付授权书(变更还款账号通用版).doc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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