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8.12.06
华南理工大学(从下简称 「华工大」) 和 香港城市大学 (从下简称 「城大」)两校的联合培养博士生计划的具体细节如下:
1. 学术范畴
·两校下列已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领域
Ø 材料科学与工程 Materials Science andEngineering
Ø 建筑学Architecture
Ø 化学工程与技术 Chemical Engineering andTechnology
Ø 轻工技术与工程 Light Industry Technology andEngineering
Ø 食品科学与工程 Food Science andEngineering
Ø 城乡规划学 Urban and RuralPlanning
Ø 风景园林学 LandscapeArchitecture
Ø 机械工程 Mechanical Engineering
Ø 管理科学与工程 Management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Ø 环境科学与工程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2. 学习地点与安排
(1)参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的学生若为硕博连读研究生或本科毕业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修读年期一般为五年(含硕士阶段的学习时间)。原则上学生第一学年在华工大修读并完成公共必修课和学科基础课程,第二至第五学年按以下学习模式分别在城大(香港本部)及华工大兩地学习,修读专业课及完成学位论文。
(2)参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的学生若为经统一入学考试录取的博士生,修读学制一般为四年。 学生的学习地点与时间安排原则上同 4(1) 中的第二至第五学年相同,分别在城大(香港本部)及华工大兩地学习,修读并完成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课及完成学位论文。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从第二学年开始正式注册成为城大博士生。修读的模式说明如下:
学年 | 学习地点 |
第一学年 | 华工大 |
第二学年 | 华工大 |
第三学年 | 城大(香港本部) |
第四学年 | 城大(香港本部) |
第五学年 | 华工大 |
学生必须达致两校的培养计划和学术水平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才可申请授予学位。
3. 培养方式
·学生的培养实行双导师制,即由华工大及城大各指派一名教师作为导师。
· 学生的培养计划,包括专业课的选择、研究方向的确定和学位论文选题,由两校导 师共同商讨决定。
· 学生在联合培养期间,由两校成立的督导小组(QualifyingPanel)跟进其学习进度。督 导小组的基本成员包括两校的导师(Supervisors)。
4. 学业进度评估
·学生完成在获联合培养项目取录后第一年的课程学习后要递交一份以英文撰写之中 期研究报告(Qualifying Report, inEnglish),之后学生每学年终需递交以英文撰写之年 度研究进展报告(Annual Progress Report, inEnglish),供督导小组审核,直至完成学 位论文。
·若学生未能通过督导小组审核,督导小组可考虑让该生退出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
5. 学位论文评审
· 学生完成论文研究工作后,要提交一份以英文撰写的学位论文(城大的博士学位要 求论文必须以英文撰写) 及一份相应的详细的不少于两万字的中文缩写版(以华工大要求为准)。论文水平必须达致两校的要求。
· 华工大及城大按两校有关规定共同安排学位论文评阅。论文评阅通过后,两校会邀 请专家组成联合答辩委员会 (Joint Examination Panel),为学生进行答辩(用英语进 行)。
·答辩地点可在城大或华工大。
6. 学位授予及颁发学位/毕业证书安排
· 学生完成两校的课程要求及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可分别申请两校授予的博士学位。成功获授学位的毕业生可得到华工大及城大分别颁发的学位/毕业证书(城大的学 位证书上将注明与华工大联合培养相关字样),并可参加两校分别举行的毕业典礼。
7. 学术论文署名
· 在联合培养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而发表的论文署两校名称。署名的先后及其它安排由两校有关单位商议决定(细则另定)。
8. 学籍管理
· 联培生均属两校注册学生,每年一次,双方同时注册,可享用两校的设施。学生应 遵守两校有关研究生管理的规定。若两校的规定有冲突,则由有关单位共同协商解 决。
9. 学费
·学生于华工大学习期间无需缴付城大学费。
·学生于城大(香港本部)学习期间需缴付城大学费,并从奖学金中扣除。
10.奖学金评定
· 华工大之奖学金发放以华工大之规定为准。
· 学生在城大(香港本部)学习时,可获得城大研究生奖学金,以资助其生活费及学业所需等开支(金额可按时调整)。
· 督导小组每年会根据学生的学习进度与修课成绩作出评核,以此为依据,从而决定学生能否获发城大研究生奖学金。
· 学生若中途无故退学,必须在指定限期内归还曾获发的全数奖学金。
11.学年及假期
·联合博士培养课程的学习安排以十二个月为一学年(由每年九月至翌年八月)。
·学生在华工大学习期间的假期安排依据华工大的规定。
·学生在城大香港本部学习期间的假期安排,每学年可享三十个工作天的寒暑假。
· 学生超过规定的假期,必须事前得到特别批核,有关月份的奖学金则会停止发放。
·在城大(香港本部)学习期间,宿费由学生自己承担。
13. 城大学位证的认可/认证
·城大学位证在海外和港澳台地区都是被直接有效认可的,无须经过认证程序。
·学生须注意,城大学位证在中国内地是需要经过认证程序,中国 (教育部)留学服 务中心在学位认证上有特定的要求,城大不保证其颁发的学位证必然获得成功认证。
·如果中国内地某些聘用机构需要认证结果为依据,而城大学位证未获认证成功,学生可提供中国内地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以作学历证明。
附件1:申请程序 Joint PhD App Procedure.pdf
附件2:个人资料表格 CityU Personal Particulars 2019.pdf
附件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同意书 Joint Research Statement 2018.pdf
附件4:Recommendation on Admission.pdf
附件5:研究生课程 SGS_u6961-PhD_Leaflet-web1.pdf
附件6:报名须知 Notes to Applicants 2019 SCUT.pdf
附件7: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国际联合培养(国际交换生)项目申请表.doc
研究生院
2018.12.6